晋中市招标投标领域典型违法案件通报
晋中市招标投标领域典型违法案件通报
为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典型案件教育警示作用,进一步对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现选取部分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典型违法案件进行通报。
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晋中开发区管委会对某光伏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招标行政处罚案
2023年11月,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晋中开发区管委会在对某光伏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检查中,发现某太阳能电池一期项目未进行公开招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晋中开发区管委会对某光伏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处以罚款1240178.53元。
二、介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某供热有限公司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招标行政处罚案
2023年1月,介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对某供热有限公司检查中,发现该公司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未进行公开招标并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介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某供热有限公司处以罚款291191.24元,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三、介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某医院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招标行政处罚案
2023年8月,介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对某医院检查中,发现该医院迁址新建工程未进行公开招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介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某医院处以罚款2158134.7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