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加快推进黄河重点生态区(含黄土高原生态屏障)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项目前期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加快推进黄河重点生态区(含黄土高原生态屏障)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项目前期工作
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抓紧做好2021年黄河重点生态区(含黄土高原生态屏障)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前期工作的函》的有关要求,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就加快推进黄河重点生态区(含黄土高原生态屏障)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2021年拟实施项目按照各职责分工对各县(区、市)进行了指导和协调,要求各县(区、市)按国家已印发的《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正在编制的专项规划《黄河重点生态区(含黄土高原生态屏障)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抓紧开展前期工作,务必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审批工作,为争取2021年中央预算内资金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