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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清理历史沉淀保证金专项行动结果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6-19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清理历史沉淀保证金专项行动结果通报

为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营造我市良好发展环境,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担保成本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关于开展清理历史沉淀保证金专项行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开展我市历史沉淀保证金专项行动清理工作,现将本次清理情况通报如下:

本次行动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部署并制定方案,住建、交通、水利等10家市直单位和各县(区、市)发展改革局全面自查本单位(地区)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等各类历史沉淀保证金情况。同时,发改部门以及相关单位对外公示了清理历史沉淀保证金投诉受理电话和电子邮箱。

截至目前,共梳理出应退未退依法必招工程建设项目2项质量保证金574.6元,已全部退还;应退未退市属企业非依法必招工程建设项目9项质量保证金共计6.53万元,其中4.63万元已退还,1.9万元因保证金缴纳人失联暂未退还。

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将持续把清理历史沉淀保证金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保证金收退管理工作规范高效,全面助推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晋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