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集2021-2022年度市级重要消费品储备承储单位的公告
晋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集2021-2022年度市级重要消费品储备承储单位的公告
为落实市级重要消费品储备,进一步增强政府储备调控能力,根据国、省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启动我市2021-2022年市级重要消费品储备工作,面向全市采取公开、自愿的原则,征集承储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此次征集单位为市级应急生活必需品储备和冬春蔬菜储备承储单位。各申报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遇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时,能积极配合政府开展相关工作,提供各项应急保障服务。
二、储备种类和期限
(一)应急生活必需品储备
包括饮用水、方便面、方便食品,储备期限1年。
(二)冬春蔬菜储备
包括白菜、圆白菜、土豆、萝卜、胡萝卜、洋葱等耐储蔬菜,储备期限4个月。
三、储备方式
市级重要消费品储备实行协议储备,委托承储单位实行动态周转并保持储备库存规模,市财政给予相应费用补贴。
四、储备单位资质条件
(一)应急生活必需品储备承储单位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单位,同时具备仓储、配送功能;
2.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商业信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综合经营能力强;
3.近3年内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记录;
4.能够承担生活必需品市场、储备管理等相关信息报送工作。
(二)冬春蔬菜储备承储单位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适合蔬菜储存的冷库或常温库且拥有其使用权,仓储能力在1000吨以上,交通便利,运输调动灵活;
3.具有与承担的储备规模相适应的运输投放能力;
4.单位财务状况良好;
5.具有较好的商业信誉和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6.各项制度健全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有与承担储备任务相适应的流动资金。
五、承储单位申报材料
(一)应急生活必需品储备单位
1.应急生活必需品储备单位资格申报表;
2.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4.卫生许可证;
5.储备库管理制度;
6.单位依法依规经营、符合承储单位资质要求的承诺。
(二)冬春蔬菜储备单位
1.冬春蔬菜储备单位资格申报表;
2.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冷库或常温库产权、使用权证明材料;
4.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5.卫生许可证;
6.储备库管理制度;
7.单位依法依规经营、符合承储单位资质要求的承诺。
六、工作要求
符合资质条件且有意愿承担储备任务的单位,于2021年12月14日前向所在地发展和改革局提出申请(填写申报表和提交相关资料)。各申报单位要真实、准确填写资格申报表,并如实提供相关申报材料。市、县两级发展改革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审核确定。
联 系 人:雷志强 张宏
联系电话:0354-2639710
晋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