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关于榆社县和祁县青少年活动中心配套综合实践基地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晋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对《关于榆社县和祁县青少年活动中心配套综合实践基地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原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公益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晋价费字[2015]175号)规定,结合成本调查情况,我委拟定了榆社县和祁县青少年活动中心配套综合实践基地收费标准,并研究起草了《关于榆社县和祁县青少年活动中心配套综合实践基地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在2021年8月11日前,登录晋中市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fgw.sxjz.gov.cn/)首页“通知公告”专栏,就《晋中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榆社县和祁县青少年活动中心配套综合实践基地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意见建议。相关建议请以电子邮件反馈至jzwjjshoufk@163.com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关于榆社县和祁县青少年活动中心配套综合实践基地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晋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8月4日
关于榆社县和祁县青少年活动配套综合实践基地
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晋中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榆社县和祁县青少年活动中心配套综合实践基地运营收费的请示》收悉。根据原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公益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晋价费字[2015]175号)中“对确需集中食宿和使用消耗品的集体活动,以及特长培训项目,按照只能收取成本费用,不得盈利的原则核定”的要求,结合成本调查情况,经研究,现将榆社县、祁县青少年活动中心配套综合实践基地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如如下:
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1、榆社县青少年活动中心配套综合实践基地:住宿费:9元/人.天,活动中心实行全封闭军事化公寓化管理,为学生提供全套床上用品和24小时热水供应;耗材费:根据每期学员实践课课程据实收取。
2、祁县青少年活动中心配套综合实践基地:住宿费:11元/人.天,活动中心实行全封闭军事化公寓化管理,为学生提供全套床上用品和24小时热水供应;耗材费:根据每期学员实践课课程据实收取。
3、对集体组织的普及性教育实践活动和文体活动要实行免费。对特困家庭的未成年人要全部免费。对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免费配发的消耗品,不得收费。
二、实行收费公示。上述两单位要按规定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加强监督管理。公益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收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收入应全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票据。
四、以上收费标准试行一年,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晋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