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收集和报送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通知
晋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收集和报送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示范带动作用,激发社会力量参与积极性,着力增加3岁以下婴幼儿普惠性托育服务有效供给,国家发展改革委拟在全国开展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多种形式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对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广大家庭和谐幸福、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意义重大。请务必认真学习、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草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根据《实施方案》确定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工作目标等规定,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编报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计划建议的预通知》(以下简称“《预通知》”)的具体要求,扎实做好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相关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计划建议必须符合《实施方案》规定,遴选项目应符合国家重点支持方向,中央预算内资金申请额度应符合国家补助标准(中央预算内投资对每个新增托位给予1万元补助)。
(二)遴选项目必须前期工作成熟、具备开工条件,确保投资计划下达后能尽快执行。
专项行动面向晋中市各县(区、市)人民政府、企事业单位,请务必于2019年10月17日前将建议方案表及绩效表报回以下邮箱。
附件: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草案)
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委 王元元 2639336 jzsfgwshk@163.com
市卫生健康委 张小丽 2638551 jzwjwrkk@163.com
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草案).pdf
附件1附表1: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2020年中央预算(1).xls
附件1附表2:2020年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