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取消临时接电费和减免余热余压余气 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的通知》的通知
市发改价格字〔2017〕328号
关于转发《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取消临时接电费和减免余热余压余气
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市)发改局(物价局),国网晋中供电公司:
现将《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临时接电费和减免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的通知》(晋发改商品发〔2017〕95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晋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