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积极落实“十一”期间价格监测工作
晋中价格监测信息
(第17期)
晋中市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 2018年9月30日
我中心积极落实“十一”期间价格监测工作
“十一”国庆小长假在即,为切实做好与群众生活、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工作,我中心积极做好节假日价格监测预警,落实“十一”期间的价格监测工作。
一、启动节日期间价格应急监测制度。安排专人在10月1日、4日、7日负责市场价格监测,按时采集汇总商品价格,并将数据写成信息上报市委和省价格监测中心。保证适时反映节假日粮油肉蛋菜价格动态,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和市场苗头性、倾向性情况。
二、落实节日期间值班制度。我中心要求工作人员移动值班电话24小时开机,确保通讯畅通,如发生市场重大波动,及时向上级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