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市城区非居民用 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关于调整市城区非居民用
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晋中市中心城区洁源天然气有限公司、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晋中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省内天然气输配价格监管降低企业用气成本的通知》(晋发改商品发〔2017〕1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降低我市城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2月1日至2017年3月15日期间,冬季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为3.34元/立方米;2017年3月16日以后的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为3.05元/立方米。
二、对工业用气,在降低后非居民价差基础上继续下浮,下浮幅度原则上不低于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