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晋中市瑞纳绿洲园林绿化 工程有限公司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市发改价格字〔2018〕149号
关于核定晋中市瑞纳绿洲园林绿化
工程有限公司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晋中市公用基础设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统一市城区泊车项目经营管理权的请示》(晋中公投〔2018〕10-1号)收悉。有关晋中市瑞纳绿洲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停车服务收费事宜,按照《关于调整市城区机动车停车区域类别与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市发改价格字〔2018〕143号)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路内停车服务收费标准为2元/半小时.车位,停车时间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费,依次类推。
连续存放24小时为一个计费周期,同一车辆一个计费周期内累计收费不超过30元。
二、执行公务的警车和喷有执法标志的行政执法车辆、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军车免收停车费。
三、经营单位要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在收费地点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牌,接受社会监督。
四、本通知自2018年7月1日起执行。